关于我国木材安全问题的思考
01 木材需求呈现不可逆转的刚性增长趋势
02 国内木材供给能否满足木材需求?
新中国成立后,国民经济实施赶超战略,林业首次被定位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生产木材是国家建设对林业的主导需求。东北国有林区、大小兴安岭、西南国有林区先后开发,138家国有森工企业相继成立。改革开放以后,国民经济将赶超战略逐渐调整为比较优势战略,同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开始显现,林业的生态功能开始受到关注。林业第二次被定位为“既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重要的公益事业”。按照原国家林业部副部长雍文涛先生的林业分工论思想,要对森林进行分类经营,一部分森林专门用来追求经济目标,一部分森林用来追求生态目标,余下的森林发挥多功能性。然而,由于林业体制惯性和木材需求量居高不下、生态建设投入水平低,林业仍然没有脱离以生产木材为主的轨道,而且这种路径依赖一直延续到20世纪90年代末。综上所述,自新中国成立后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生产木材是林业的主要任务,天然林资源是木材供给的主要来源,国内木材市场基本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
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的爆发根本上改变了林业的运行轨迹。林业的生态建设受到空前关注,林业第三次被定位为“既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重要的基础产业”。这个定位与前两次定位的显著区别在于林业的生态功能优先于产业功能,生态需求已取代木材及其制品需求,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国家先后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等五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2009年6月,新中国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对林业作出了“四个地位”的精辟概括,明确指出: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林业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林业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
伴随林业生态优先地位的强化,木材生产开始从林业的主业变为副业。由于长期对天然林资源的重采轻予,天然林保护工程率先启动。这对长期主要依靠天然林资源的国内木材生产形成了很强的抑制。从需求侧来看,借助国内房地产改革红利、入世所引致的全球化红利再加上已有的人口红利,中国经济进入持续快速发展轨道,木材需求快速增长。而面对此时木材供给的快速下降,自然加剧了国内木材供需矛盾。
为了缓解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所带来的木材供给压力,国家开始将决策目光逐渐转移到人工林资源上。2002年,“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正式启动,这标志着中国人工林建设及利用自此步入市场轨道。速生丰产用材林的快速发展,是对我国木材供给的有益补充。如广西通过大力发展桉树,以大约占全国5%的林地面积生产出超过全国40%以上的木材。山东、江苏等地发展杨树,涌现了平原林业现象。然而,由于速丰林在材质、径级、材种方面的问题,还是难以满足木材市场的有效需求。如桉树存在径级小、材质软等固有缺陷,用于造纸、装饰等用途尚可,但难以满足人造板、木地板、家具制造等行业对木材径级和硬度的要求。因此,尽管从总体上判断,我国已经实现了木材供给从天然林资源向人工林资源的转变,但还并未根本上解决我国木材市场的结构性矛盾问题。目前国内木材供给的特点是小径材多、大径材少;针叶材多,阔叶材少;低质材多,优质材少;一般树种材多,珍贵材少。2014年开始启动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其实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市场的结构性矛盾。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开始启动的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就是这一矛盾的直接回应。
03 木材进口是否一定安全?
1998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为了快速弥补国内木材供需缺口,国家开始发挥木材进口的作用。1999年国家取消了原木、锯材进口关税,自此之后,木材进口开始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由于地理相邻、材质与东北天然林相近、森林资源丰裕等优势,21世纪初期,俄罗斯一直是中国最大的木材出口国,2004年曾一度占据我国木材进口总量的60%以上。2007年后,俄罗斯开始调整木材出口政策,限制原木出口,鼓励深加工木材产品出口,以延长国内木材产业链。相隔不久,2008年后,美国等发达国家开始推行国内的木材合法性法案,比如美国的雷斯法案修正案、欧盟木材法规等,这些法案一方面旨在打击国际非法采伐木材和相关贸易,同时也积极向世界各国出口其所谓的“合法的、可持续性”木材。由于中国木材产业已经被动嵌入了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价值链,木材产品出口主要依靠发达国家市场。面对俄罗斯等发展中国家对木材出口的限制以及美国等发达国家对木材出口的推动,自2013年起,新西兰、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开始取代发展中国家成为我国木材供给的主要来源国。2019年,我国原木进口中前五位国家分别是新西兰、俄罗斯、澳大利亚、美国、德国。
面对发达国家已经成为我国木材主要进口来源国的格局,鉴于其资源可持续性和政策积极性,而且可以直接解决我国木材市场面临的结构性矛盾,很多人对长期依靠木材进口持乐观态度,认为通过木材进口就可以有效解决中国的木材安全问题。然而,木材进口就一定安全吗?此次新冠疫情的爆发正是给我们思考这个问题的良好契机。在次疫情中,中国对抵达港口的货物有卸货限制,导致中国原木进口受阻;加工企业普遍面临木材短缺,无法采购或运输受影响。随着疫情向海外的扩散,将会影响国外的原木供给能力,尤其是来自疫情较为严重的美国、韩国、日本及欧盟。若未来疫情继续扩散至其它重点木材供应国,我国木材进口将面临更严峻的形势。除了会受到疫情的不利影响外,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发达国家对我国的投资贸易限制也会增加,自然会影响到木材进口和境外森林资源投资。比如,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2019年上半年,中国进口木材5631万立方米,同比增长0.4%,然而美国作为中国前五大进口来源国之一,2019年上半年中国从美国进口木材量却下降了40.3%。
04 什么是真正的木材安全?
为了更好地践行习总书记的两山理论,基于林业本身的发展规律,着眼于林业现代化的需要,未来林业发展应该兼顾生态安全与木材安全。生态安全是林业的“绿水青山”,木材安全是林业的“金山银山”。生态安全为木材安全的实现提供了保障,木材安全进一步又会反哺生态安全。如果脱离了木材安全而专门强调生态安全,也并不一定会带来更好的生态效益。基于此逻辑,就需要对木材安全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即通过国内高效的森林经营,立足于国内木材供给为主,以利用国际木材为辅,不断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木材数量及质量需要。正如习总书记对粮食安全问题的定位:“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对木材安全问题也应该定位到“中国的木材资源一定要由自己掌控”。如果长期依靠进口来满足木材需求,会抑制国内木材供给能力的提升,使我国生态安全与木材安全处于失衡状态。相反,我国持续的木材进口反而促进了木材出口国生态安全与木材安全的均衡,相当于为其它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森林资源的提升进而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大量进口木材招来了很多国际舆论的非议与指责,诸如“中国是世界森林黑洞”、“中国木材进口导致了世界森林资源得破坏”等。依照我们新的木材安全观的逻辑,这种舆论显然不能成立。
05 我国木材安全如何实现?
按照新的木材安全观,从中长期来看,我国木材供给还须主要依靠国内为主。与农业不同,林业经营周期长,它的资源配置的调整不太容易,林业资源配置和林业政策制定,都要有很好的预见性。为了增强国内中长期木材供给能力,要有针对性地推行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调动林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木材生产的配置。一方面,在南方集体林区,在保护林农收益权的基础上,引导和规范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依法投资林业,稳定政策预期,进一步推动林地流转,实现林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提高木材产量,以解决我国木材供给“量”的问题。另一方面,国家储备林正在大规模建设,有些储备林现有中龄林和近熟林面积中多数密度较大,并进入快速生长期,应该考虑放开或放松国家储备林的采伐管理,让国家储备林成为真正的木材供给来源,以部分解决我国木材供给“质”的问题。在增强国内木材供给上,还要考虑木材可循环性特征,加强废旧木材(又称为“倒下的森林”)的循环利用。发达国家基本都有木材循环利用方面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在废旧木材利用方面有着很多成熟的经验和设备。如日本制订了关于城市废弃木材回收处理的专门法规,对相关活动实行政策优惠和补贴,日本的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率却高达82%。我国在废旧木材利用还没起步,但潜力巨大,应该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依据我国国情,尽快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除了从供给侧角度考虑木材供给问题外,其实还需要借助需求侧的力量。美国耶鲁大学教授Mark R.Rosenzweig在著名经济学期刊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上发表的论文给出了一个强有力的观点,“只有人类对林产品的需求愈来愈多,社会的木材才会产生越来越大的供给”。在鼓励和促进木材消费上,发达国家有着非常好的做法。如德国政府颁布了《木材宪章》,宪章的措施包括提高对本国木材的需求,加强对木材与木制品的宣传;应用森林持续经营生产的木材,改善木材与木制品的形象;改进林业与木材业的协作等。日本积极宣传和鼓励住宅建筑、学校等公共设施及加工制造业使用木材。与世界其它国家相比,我国木材消费水平较低,人均木材年消费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6%。因此,未来我国应该大力宣传木文化,鼓励和促进木材消费,通过制定木材需求政策来配合林业供给侧政策。值得一提的是,在促进木材消费上,木结构建筑的推广和应用是很大的潜力所在。
作者:程宝栋
单位: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来源:木材安全国家创新联盟
通讯员:秦光远